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85号丨关于进境植物源性肥料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
为防范植物疫情和外来物种传入,保护我国农业生产和生态安全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,海关总署对植物源性肥料进境植物检疫要求进行了修订,形成《进境植物源性肥料植物检疫要求(2025年修订)》,现予以公布。
为防范植物疫情和外来物种传入,保护我国农业生产和生态安全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,海关总署对植物源性肥料进境植物检疫要求进行了修订,形成《进境植物源性肥料植物检疫要求(2025年修订)》,现予以公布。
本要求中的植物源性肥料,是指来源于植物,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病虫害且不含动物源性成分的肥料产品。如农作物秸秆加工制成的肥料。